一、总的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注重一贯表现,尤其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吸纳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方针及工作小组
(一)工作方针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将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此,外国语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把关资格审核。推免生资格管理办法均将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推免生资格工作组
组 长:李清平
副组长:陈广程 中英伦葩
组 员:孙胜 杨文地 陈洁 侯先绒 范武邱 李玲 夏高琴 邓牧 肖艳红
秘 书:罗洪俊 方颖琳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清平
组员:杨文地 李玲 夏高琴 中英伦葩 邓牧 肖艳红
三、具体实施办法
1、推免资格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4)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2、选择条件: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 (以下简称“专业排名”)前2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获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项目、 等级及排名具体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3)退役复学学生在学业第七学期时,专业排名前60%者;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义务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或团级(含)以上单位嘉奖(荣誉称号), 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80%者;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满足必备条件即可。
(4)社会工作类推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思想过硬; 热心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经历丰富且能力突出;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成绩排名前30%(懂“双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特殊倾斜)。
(5)高水平运动队包含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射击五个类别,作为中南大学的学生代表中国参加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学业成绩合格,并在指定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1)田径:个人获得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前八名,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的2名主力核心队伍。 2)篮球:获得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前八名的 2 名主力核心队员。 3)排球:获得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 核心队员。4)足球:获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 核心队员;获得全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前八名的 2 名主力核心队员。 5)射击类学生要求获得全国性竞赛取得前六名三次以 上(包括团队赛),其中必须有单项个人前三名成绩。
(6)高水平艺术团团员由校团委根据其综合表现,从学期考核、演出情况、竞赛获奖、作品创作和团内任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
(7)国防生推荐要求每年用近一个月时间担任新生军训教官,为新生上好国防教育第一课等,申请免试攻读非军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25%者;申请免试攻读军校 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40%者。
(8)支教团推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 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等;有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专业排名前30% 者。
(9)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3、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系别、综合测评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工作重要信息将提前公示公开。
4、推免资格审核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当年9 月10日公布的成绩为准。(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以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5、初步遴选以各专业前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单纯成绩排名的前25%为标准(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之后的为准)。
6、在初选基础上再考虑综合素质加分(见加分细则),再次排名,按学校分配名额推荐。
7、在拟推荐名单中如有放弃推荐的,按综合排名增补,但是增补仅限于纯成绩排名前25%的学生。
8、推荐名单将统一纳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未经本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9、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0、9月20日-22日,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齐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保送本科生院,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附录: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 号)的精神,在推荐过程中,应在达到基本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注重一贯表现,尤其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的考核”,经外国语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一、在文化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基础上,将学生综合素质各方面量化为分值与学业成绩综合并计算,作为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排名的最终依据。
二、具体细则:
1. 评优评先
A. 国家级荣誉称号加2分。
B. 省级荣誉称号加1分。
C. 中南大学“年度人物”“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加0.5分。
2. 发表论文
A. 在中南大学认可的权威或一级CSSCI源刊公开发表本学科论文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加3分。
B. 在其它CSSCI源刊公开发表本学科论文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加1.5分。
C.在CSSCI扩展源刊公开发表本学科论文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加0.5分。
3. 学科竞赛获奖
全国性及以上竞赛获奖(除学校认可的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的奖项以外):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省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加0.1分;韩素音青年翻译奖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优秀奖加0.4分;中译杯口译大赛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进入大赛区者,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进入全国决赛的,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2分。(注:法语、日语和西班牙语专业竞赛按英语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相应等级加分)
4. 科研课题
主持国家级课题,如创新创业项目,且单位为中南大学,加0.4分,主持省、部级课题(单位为中南大学)加0.3分。
5. 其他政府授予荣誉
A. 国家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3分,其他名次或等级加0.2分;
B. 省、部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2分,其他名次或等级加0.1分;
6.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翻译等作品(千字以上)加0.1分,累计最高加0.3分。
7. 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等获得较大社会反响者,得到政府认可或表彰的,加0.1-0.3分。
注1:第1条中各加分项不能重复加分,取最高荣誉等级名次加分。
注2:第6条中相同项不能重复加分,取最高荣誉等级名次加分。
注3: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4:有课程成绩(含补考)不达标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 5: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6:所提供的成绩或其他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7:本方案加分后,如出现并列,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注8:本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