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导向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承担大项目、解决重大问题、做出重大贡献,引导高级职务教师承担本科课堂教学,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发展,根据学校2013年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人事处网站),结合学院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岗位综合业绩考核与岗位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等,特制定本办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并报校职改办备案。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其名单报校职改办备案),分别负责本院教职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职考核、推荐,以及中初级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价。
二、申报条件
在中大人字[2011]115号、中大人字[2011]116号、及“中南大学2013年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一览表”的基础上,学院制定各系列不低于以往学校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提交教授委员会讨论和审议,由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决定,报学校备案后公布实施。
三、岗位设置及指标分配
岗位设置按学校有关文件(中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7〕115号等)执行。相关指标由学校下达到学院。
四、评审程序
(一)高级职称评审
1.自愿报名,并由各系推荐确认
2.学院初审推荐
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讨论确定初选人选向学校推荐,并组织初选人选上报评审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及地点见通知之附件2、附件3)。
3.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后将材料报送校职改办,由校职改办统一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下一轮的评议推荐。
4.下达指标
学校向学院下达相关系列指标
5.学院向学校推荐最终参评人选
①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和学院必备条件的申报人,其业绩按照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进行计分(计分办法见附件),根据每个人的得分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由高到低确定差额候选人。
②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评议会,提名投票。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会审阅申请人的综合材料,听取申请人的述职答辩,在学校分配的指标内采取+1的差额无记名投票,得票率超过50%者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教授委员会评议会投票结果,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无记名投票确定各系列拟推荐参评人选。组织拟推荐参评人选填写《中南大学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材料》(简称综合材料,下同)(登陆人事处网站“服务下载”自行下载,下同),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有关问题经查证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推荐上报。
③与我院教职工有关的教学为主类参评人选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学科组评议会,由学科组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确定拟参评(晋升)人员。有关单位组织拟推荐参评人选填写综合材料,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有关问题经查证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推荐上报。
④组织述职答辩的方式及要求见学校通知之附件4。
6.综合材料评审
①学校和学院分别组织教师科研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参评人选的综合材料评审。正高职务参评人员的综合材料由学校职改办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副高职务参评人员的综合材料由学院请3位同行专家(至少1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②教学为主岗的高级职称参评人选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7.学科组评议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组对教师科研高级职称晋升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拟晋升人员。
8.高评会评审。
(二)中、初级职称评审
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推荐参评人员,经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院中评委员会评审。中、初级职称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与高级职称相同。
五、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学校明确规定2013年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院。据学校政策精神,职称评审权的下放,不是降低评审标准,更不是不要标准,而是要各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目标,自主设置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发展的评审标准和相关机制。各单位在制定申报条件、资格预审、推荐参评人选时,一定要从队伍建设、单位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重岗位、重水平、重贡献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严格程序、择优推荐。凡未达学校和本单位规定条件者,所在单位不得推荐。
(二)教师科研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除任职年限和考核要求外,学校不再统一规定,其他标准由二级单位根据单位和学科的特点自主设置。教学为主类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除教学工作量和质量、任职年限和考核要求外,学校不再统一规定,其他标准由二级单位根据单位和学科的特点自主设置。各单位应按此精神制定本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校职改办备案。
(三)参评人员“综合材料”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必须有两个及以上专家认为“合格”才算通过。
(四)教学为主岗高级职称参评人选先由各单位自主推荐,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评议组选拔。
(五)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申报人按现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职称,不允许跨岗位申报职称。
(六)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申报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完成。
(七)申报讲师须有担任学生辅导员、班导师一年以上的经历,并由校学生工作部出具证明。
(八)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须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九)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申报对象及其直系亲属不参加各级评审组织。申报对象与评审组织成员有一般亲属关系,讨论到该申报对象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但讨论其他人时仍可参加。
(十)申报评审人员的所有费用由本人自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文)精神,经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其收费标准如下:
资格审查费:高级20元,中、初级15元;
评审费:高级200元、中级125元、初级110元。
六、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学校通知之附件5。
附录:职称评审项目计分办法
在满足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的前提下,依据以下办法对申请者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计分。
1、 学位:博士(6分)、硕士(3分)、学士(1分)
2、 论文: SSCI/A&HCI(12分)(同时被两大检索系统收录只记1次分)
CSSCI(权威)(12分)
CSSCI(一级)(8分)
CSSCI(普通)(4分)
CSSCI(扩展版)(2分)
一般公开发表论文(1分)
备注: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应被认定为CSSCI(权威)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应被认定为CSSCI(一级)论文。小语种专业教师在《法国研究》、《日语学习与研究》、《中国俄语教学》、《拉丁美洲研究》发表的论文可以与CSSCI期刊源论文同等对待。
3、 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者(20分),前三名(5分),其他参与者(1分)。
其他国家级(含教育部)项目主持者(15分),前三名(3分),其他参与者(1分)
省级项目主持者(9分),前二名(3分),其他参与者(1分)
校级项目主持者(5分),第一参与者(1分)
院级项目主持者(1分)
横向课题(每2万元加1分)
4、 专著: 知名出版社每1万字(1分)
一般出版社每1万字(0.8分)
5、 教材: 第一主编(5分),其他主编(4分)
副主编(3分)
编委(2分)
如果是国家级规划教材或重点出版物,则乘以2
6、 教辅材料:主编(2分)
副主编(1分)
编委(0.5分)
7、 译著: 独译每1万字(0.2分)
合译加分除以合译人数
8、 获奖:
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0分)
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优秀奖(5分)
校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学会奖降一级处理
参与者按名次依次减半;最低分为0.5。
9、第二外语合格证书(3分)
10、计算机或现代教育技术合格证书(2分)
11、近五年年均工作量每30课时计1分
12、任现职年限,考核合格者,每年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