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3、吸纳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方针及工作小组
(一)工作方针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将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此,外国语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把关资格审核。推免生资格管理办法均将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推免生资格工作组
组 长:李清平
副组长:陈广程 中英伦葩
组 员:孙胜 杨文地 陈洁 侯先绒 范武邱 仲文明 李玲 夏高琴 邓牧 肖艳红
秘 书:罗洪俊 封晨阳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清平
组员:杨文地 李玲 中英伦葩 夏高琴 邓牧 肖艳红
三、具体实施办法
1、推免资格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2、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
(2)卓越拔尖人才培训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3、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系别、专项评价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工作重要信息将提前公示公开。
4、推免资格审核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1)成绩审核以截止2022年9月11日23:59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之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5、初步遴选以各专业前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排名的前35%为标准(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之后的为准)。如有不及格科目不能入围(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6、在初选基础上再考虑专项评价加分(见认定细则),再次排名,按学校分配名额推荐。
7、在拟推荐名单中如有放弃推荐的,按综合排名增补,但是增补仅限于学业成绩排名前35%的学生。
8、推荐名单将统一纳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未经本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9、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0、9月11日-14日,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齐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并在学院张榜公示10天。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认定细则(试行)
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的精神,在推荐过程中,应在达到基本成绩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学科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赛事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引导的特色因素,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经外国语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认定细则(试行)》。
一、在文化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基础上,将学生专项评价成绩与学业成绩综合并计算,作为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排名的最终依据。
二、学院(系)评价加分具体细则(不超过2.5分):
1、评优评先
① 国家级荣誉称号加2分。
② 省级荣誉称号加1分。
③ 中南大学“年度人物”、“优秀共产党员”加0.8分。
④ 中南大学“年度人物提名奖”、“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加0.5分。
2、 发表论文
① A类、SSCI一区期刊加2.5分(推荐对象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推荐对象为第二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
② B类、SSCI二区、A&HCI期刊加2分(推荐对象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推荐对象为第二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
③ C类、SSCI三区、四区期刊加1.5分(推荐对象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推荐对象为第二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
④ 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作者且署名为中南大学),经考核小组认定,加0.5分一篇。该项加分不超过1分。
3、学科竞赛获奖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国家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一等奖加1分。
全国英语口译大赛:
国家级最高奖加2.5分,其他等级依次递减0.5分;大区级前两名: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跨文化交际能力竞赛:
国家级最高奖加2分,其他等级依次递减0.5分,省级最高奖加0.5分。
4、科研课题
主持国家级课题,如创新创业项目,且单位为中南大学,加0.3分,主持省、部级课题(单位为中南大学)加0.2分。
5、其他政府授予荣誉
① 国家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3分,其他名次或等级加0.2分;
② 省、部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2分,其他名次或等级加0.1分;
6.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翻译等作品(千字以上)加0.1分,累计最高加0.3分。
7. 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等获得较大社会反响者,得到政府认可或表彰的,省级加0.3分;市级加0.2分;县级加0.1分。
注1:第1条中各加分项不能重复加分,取最高荣誉等级名次加分。
注2:第5条中相同项不能重复加分,取最高荣誉等级名次加分。
注3: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4:有课程成绩(含补考)不达标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5: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6:所提供的成绩或其他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
注7:本方案加分后,如出现并列,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注8:法语、日语和西班牙语专业竞赛按英语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相应等级加分。其他未尽情况由考核小组审定。
注9:本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