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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和《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字[2022]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的“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组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其成员如下:

 长:李清平

副组长:杨文地

 员:范武邱  侯先绒  中英伦葩      

吴玲英              夏高琴

肖艳红

 书:罗洪俊  张晨光

二、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院和中南大学认定的高水平大学的2020级(四年制)本科生;第二类为本院2021级本科生。

三、名额分配

1. 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至招生导师,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2.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3.本次选拔专业成绩排名3%-8%总名额为2人,其中第一类1人,第二类1人;

4.根据新修订的《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学院可自主遴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拔尖创新计划培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15%。总名额为3人:其中第一类2人,第二类1人,。申请学院自主选拔计划的学生,必须先联系导师,导师签字同意才能参与选拔,否则申请无效。

四、选拔推荐细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拔尖创新计划”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选拔。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选拔条件要求(该类学生的成绩根据当前已修完课程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并进一步突出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着力提高选拔质量。

“拔尖创新计划”的实施范围为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四个专业的2020级全日制本校本科生及中南大学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第一类)和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四个专业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择优筛选,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1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并获良(≧7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五、时间安排

8月20日-9月8日,学生报名,请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外语院314办公室张老师。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并审核,择优遴选,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名单,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并在学院张榜公示5天以上。

9月10日上午11:00之前将附件2、3、4、5纸质文档及附件3、附件4的电子文档报至院研办。

六、培养考核细则

1.“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

“本”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贯通,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2.本科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拔尖创新计划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与培养单位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

3.博士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拔尖创新计划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世界影响力培养,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1-2年(由学科与导师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4.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每学年由学院工作组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学院根据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学科特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指标体系注重过程考核和个性化发展,学习与科研情况进行指标量化打分形式考核,综合情况以工作组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视情况进行分流淘汰。

5.本科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5.1 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5.2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违反校纪校规者。

5.3 大四(五)第一学期未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

5.4 自愿退出计划者。

6.博士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6.1 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6.2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违反校纪校规者。

6.3 学位课程不及格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6.4 学院工作组经综合面试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6.5 自愿退出计划者。

7. 学生一旦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后,不能再申请加入。

七、导师及其招生方向

每位博士生导师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学生每届不超过1人,并计入招生限额总数。

李清平教授: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吴玲英教授:外国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范武邱教授:翻译研究

苏怡教授: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

八、资助政策

1. 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院自主遴选的学生,由导师从科研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同上。

2. 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入选后本科阶段可以申请);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3. 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含导师)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0781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3.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5.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