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是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建设督导工作的专家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估和提供咨询。
二、督导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原则,以促进学院教师教学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
三、督导组成员11人,其中设组长1人,秘书1人。督导组由教学院长领导。
四、督导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三)教育思想和理念先进,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态;
(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本科教学工作10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乐于奉献。
五、督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两年一聘,成员根据身体和工作情况可连续聘任。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终止聘任。
六、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负责教师教学竞赛指导,促进教师教学发展;
(二)对教师日常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价。
七、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学期初,召开督导工作会议,根据学院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布置听课评课任务;
(二)原则上,每位督导平均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
(三)听完课后应与任课老师充分沟通,如果认为有问题,可向任课老师提出,并给予对方解释的机会;
(四)听完课应及时提交听课评价表,学期末需整理听课评课意见,统计听课工作量并形成工作总结,提交给组长进行汇总。
八、 学院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发放报酬。
九、本方案2023年11月9日起施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