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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34008605957130),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限额申报指标大幅削减,请各二级单位精心组织、着力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 
				 
				
					二、申报课题类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3、国家一般课题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三、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四、课题申请人的要求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0日之后出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时间节点 
				 
				
					    7月13日   报送国家重点招标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纸质材料到人文社科办 
				 
				
					    7月 21日   报送国家重大招标课题纸质材料到人文社科办    
				 
				
					六、申报材料的要求 
				 
				
					1.请申报人采用本通知附件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投标申请书》(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附件3)(注:科研部人文社科办已填好《申请书》中涉及学校意见、经费管理等的有关部分),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细致填写。 
				 
				
					2.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经费预算既涉及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可行性的认可,又与项目研究的展开及结题相关,请申报者据研究实际如实填写。 
				 
				
					3.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①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②加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rwskc@csu.edu.cn;联系人:董晶晶,联系电话:88877942,办公地点:一办公楼503。 
				 
				
					七、其他事项请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5)有关要求办理。 
				 
				
					 
				 
				
					                                       科学研究部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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